天津海事局查处天津港首例船舶违规使用燃油案

日期:2017-03-10

发布:宝方

  央广网天津3月8日消息(记者贾立梁 通讯员马艳玲 程学涛)近日,天津海事局查处一起外籍船舶违规使用高硫燃油案件,该案件是自2017年起船舶排放控制区第二阶段实施更严格船舶燃油要求以来,查处的首例船舶违规使用燃油案件。

  自《珠三角、长三角、环渤海(京津冀)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》实施以来,天津海事局坚持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相结合,加大对船舶燃油质量的监督查处力度。 日前,天津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停靠在天津港的某外籍船舶实施监督检查时,发现该轮涉嫌使用不符合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的船舶燃油,随即通过查看记录、抽取和化验该轮燃油油样,最终确定其使用的船舶燃油含硫量为0.866%m/m,超出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的含硫量不高于0.5%m/m的规定。天津海事局依法对该外籍船舶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处罚。

  天津海事局将继续深入推进“美丽天津 一号工程”建设,落实《珠三角、长三角、环渤海(京津冀)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》要求,扎实有效推进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助推美丽天津、生态宜居城市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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